哈拉海镇第一中心小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讨论稿)
为了培养一定数量的在农安县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研究型和创新型教师,打造我校的名师团队,在总结“哈拉海镇第一中心小学为骨干教师特聘导师”工作的基础上,我校决定实施“哈拉海镇第一中心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制订管理条例如下:
第一条 学员和导师的条件
1.学员条件 原则上为上一轮“特聘导师”的学员,同时兼顾农安县“双名工程”名校长、名师后备,农安县学科带头人,农安县骨干教师。(以下简称“学员”)。
2.导师条件 在市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知名学者和研究者。
第二条 聘请导师的步骤
“哈拉海镇第一中心小学卓越教师培养登记表”
举行“哈拉海镇第一中心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受聘仪式”。
第三条 培养周期
三年
第四条 学员和导师享受的待遇
1.学员待遇 学员可优先获得职称晋级、学历提高、外出考察、各类评优、优先获得学校提供的课题经费等机会。并提供学术假、海外课题研究、到大学、科研机构研修等机会。
2.导师待遇 每学期发放导师津贴。
第五条 培养目标
培养教学有特色、科研有特长、农安县内外有影响的农安县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后备、农安县拔尖人才和特级教师。
第六条 导师的指导任务
1.诊断学员专业发展方向、优势和不足,对学员的专业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2.为学员创造机会并指导学员每学期完成一节农安县级及以上公开展示课
3.指导学员三年内主持完成一项农安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4.第一年结束时,在学员完成“个人专业发展阶段性报告”的基础上,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鉴定。
5.指导学员在培养周期内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6.指导学员在培养结束前出版专著一本。
7.完成“个人专业发展个案研究”(不少于4000字)和“个人教学特色总结”(不少于4000字)。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