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关于转发文件的标题格式的规定

关于转发文件的标题格式的规定

在转发式公文标题的拟制中,时常遇到这样一种难以处理的情况,如<<xX县政府关于转发Xx行署关于转发XX省政府关于XXX(事由)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在这种标题中,介词一“关于”;动词一“转发”;文种一“通知”反复在一个标题内出现,令人不知所云。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可采取以下三种方法进行技术处理。

一是省略法。当批转、转发、印发(颁发)原文标题中已有“关于”一词时,新拟标题可省略介词“关于”和文种“通知”,如(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加速发展淡水渔业的报告)。当原文标题中没有“关于”一词时,新拟标题新拟部分中再加介词“关于”。但在“关于” 和文种的省略时,要注意两点:第一,当新拟标题的新拟部分无介词“关于” 时,标题新拟部分不可带有文种。如<<转发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转发Xx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罪和惩治走私罪的两个(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上二例最后“的通知”三字应删去。因为这种标题属动宾结构式标题,“转发” 为动词,以原文标题为宾语而组成。如再加上文种,不仅不合语法,且易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即:不知批转或转发的是“报告”、“规定”还是“通知”了)。第二,当新拟标题中新拟部门有介词“关于”时,文种不可省略,如(XX关于颁发(安徽省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这类标题属介词结构式标题,不可拟成<<X X关于颁发(安徽省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替代法。当采用省略法也无法避免“转发”、“关于”、“通知”的重复出现时,即可用发文字号作为新拟标题的事由,以替代原文标题。如<<X X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发[ 1989] 1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倘若不如此替代,新拟制的标题就会变成:(X X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通知),又是一个标题中出现两个“关于"和两个“的通知”。采用替代法时,要尽量不搞。迷宫”,在标题中最好标明事由主旨,让人一目了然。如<<***安徽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7] 21号文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干部出国问题的通知>>(皖发(1987) 28号),这样的标题就很好,即避免了重复出现“关于”和“的通知。问题,又标明了事由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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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关于转发省委《通知》的通知

中共定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健全和落实 重大事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制度的

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办)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按照保定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健全和落实重大事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乡镇(办)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建立健全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要熟悉掌握应报告事件内容,凡市委管理干部,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市委组织部。

2、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对可能发生重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和关键岗位的重点人物要予以高度关注;要健全完善相关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和回国(境)报告制度。因公出国(境)人员回国(境)后20天内要将出访情况文字报市委组织部,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护照或出国境通行证上交外交部门统一管理。因私出国(境)人员回国(境)后按规定要将护照或 - 1 -

出国境通行证件交市委组织部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在干部选拔任用或干部监督管理中出现突发性事件。

3、认真制定应对各种重大事件的工作预案。对发生的干部工作重大事件,要敢于正视,旗帜鲜明,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和引导工作。

4、要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工作责任制。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规范报告格式与内容、步骤与程序,切实提高报告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中共定州市委组织部

20xx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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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关于转发文件的标题格式的规定

关于转发文件的标题格式的规定

在转发式公文标题的拟制中,时常遇到这样一种难以处理的情况,如《××县政府关于转发××行署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事由)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在这种标题中,介词一“关于”;动词一“转发”;文种一“通知”反复在一个标题内出现,令人不知所云。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可采取以下三种方法进行技术处理。

一是省略法。当批转、转发、印发(颁发)原文标题中已有“关于”一词时,新拟标题可省略介词“关于”和文种“通知”,如(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加速发展淡水渔业的报告)。当原文标题中没有“关于”一词时,新拟标题新拟部分中再加介词“关于”。但在“关于” 和文种的省略时,要注意两点:第一,当新拟标题的新拟部分无介词“关于” 时,标题新拟部分不可带有文种。如《转发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转发××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罪和惩治走私罪的两个(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上二例最后“的通知”三字应删去。因为这种标题属动宾结构式标题,“转发” 为动词,以原文标题为宾语而组成。如再加上文种,不仅不合语法,且易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即:不知批转或转发的是“报告”、“规定”还是“通知”了)。第二,当新拟标题中新拟部门有介词“关于”时,文种不可省略,如(××关于颁发(安徽省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这类标题属介词结构式标题,不可拟成《× ×关于颁发(安徽省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替代法。当采用省略法也无法避免“转发”、“关于”、“通知”的重

复出现时,即可用发文字号作为新拟标题的事由,以替代原文标题。如《× ×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发[1989] 1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倘若不如此替代,新拟制的标题就会变成:(× ×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通知),又是一个标题中出现两个“关于"和两个“的通知”。采用替代法时,要尽量不搞。迷宫”,在标题中最好标明事由主旨,让人一目了然。如《***安徽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7] 21号文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干部出国问题的通知》(皖发(1987) 28号),这样的标题就很好,即避免了重复出现“关于”和“的通知。问题,又标明了事由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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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转发文件通知的格式

篇五 :转发文件时公文标题的拟写

转发文件时公文标题的拟写

转发(印发、批转,下同)文件的公文标题往往因为被转发文件的标题的“干扰”,而受到这样那样的制约,拟写时容易顾此失彼。笔者认为,要给转发文件的公文标题定个明确的写法,不那么容易。但如果细心揣摩,也可以发现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以下试举几例,以供讨论:

1.××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这个标题有两个毛病。一是为了强调被转发的是一个文件,而加了书名号;二是执意求全出现了“通知的通知”这样的累赘。对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因为被转发文件与转发文件的文种相同,为了避免重复,将这个标题拟成“ ××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可。如果下级机关层层转发,也不必层层累加“通知”。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1999?74号文件的通知(转发通知无具体的贯彻意见和要求)

一方面这样的标题有其成立的理由。采用这种拟写方法一般是因为被转发的文件标题比较复杂或者也是一个转发文件的公

文,如果不用发文字号代替,这个公文的标题就太冗长了。比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意见的通知,出现了“关于”、“转发”的重复。用这个文件的发文字号代替则可避开这些重复。

另一方面这样的标题也有其弊端。因为当读者看到标题的时候,国办发?1999?74号文件究竟是什么内容不得而知,重要性如何也无法判断。另外,当今后查找文件时,见到这样的标题就好象见到了一个密码,必须先搞清这个国办发?1999?74号文件是什么内容,才能知道这个文件究竟是不是要找的文件,这无疑给工作效率的提高制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障碍。因此,笔者认为这样的办法不值得提倡。

此类公文标题的处理可以考虑两种办法:一是因为没有具体的贯彻意见,可以直接翻印下发;二是如果必须转发,应尽可能将原文的事由表达出来。以前面的例子来说,可以拟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意见的通知”,尽管感觉上不够简炼,但也是必要的。以此类推,即使下级机关再行转发时,也应该不惜再加一个“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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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安市人社通?2014?129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5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市直各主管部门及时将文件传达下属各企、事业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为确保今年职称工作按时完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一)今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称申报时间(以下均包括民营经济组织职称申报、乡镇职称认定申报、民间艺人职称申报)为8月18日至9月12日前结束。市直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18日至29日;委托省直相关单位组织评审的申报材料报送审核时间为:8月25日至29日;各县、区高级、中级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开发区9月2日;黄果树、龙宫9

月3日;镇宁县9月4日;西秀区9月5日,平坝县9月8日;普定县9月9日,关岭县9月10日,紫云县9月11日。

(二)市直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系列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工商业联合会(联系电话:8101115);申报经济、统计、会计系列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3283387)。各县区高级、中级的申报材料由当地工商业联合会、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收取,并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出具委托函后逐级上报。

二、执行的评审条件

(一)为确保评审工作平稳过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今年评审工作新、旧评审条件同时执行。从20xx年起,执行新的评审条件。新的评审条件请及时关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中学教师)和中小学副高级教师(指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暂时不开展,待接到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文件后,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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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关于转发上海市三个文件的通知

关于转发上海市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设计单位:

近日,现转发上海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关于开展本市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以及能效测评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建管[2014]2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设管理委等六部门制定的《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2号)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的通知》(沪建管[2014]536号)三个文件,请各单位组织学习,在上海本地的建设工程设计中执行。

总院技术部

20xx年7月11日

附件:

1、《关于关于开展本市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以及能效测评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建管

[2014]20号)

2、《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设管理委等六部门制定的《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2号)

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的通知》(沪建管[2014]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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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一:

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人发[2007]52号

各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就我省贯彻执行《通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特别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的目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因此,我省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按照国家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评审条件》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继续认真组织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合理确定职称外语考试范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要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

待、逐步提高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20xx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外语考试免试范围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外语考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

3、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5、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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