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查验和接管要求的工作联系函】
关于物业查验和接管要求的
工作联系函
苏州××有限公司××项目部:
根据贵司的工程进度,××项目工程正在紧张施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必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写出查验报告存档。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并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除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外还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资料内容:
1. 规划、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的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二、物业共用部位,是指全体业主或者单幢物业的业主共同使用的:
1.公共门厅、楼道、楼梯间及其扶手、护栏等;
2.房屋承重结构、户外墙面、屋面;
3.公共停车位、道路场地、绿地;
4.走廊、过道、电梯间、管道井、设备间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的接管验收要求:
1.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电梯,楼道照明设施,小区道路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防范智能系统,避雷设置,单元防盗门,文化体育设施和区域维护等。
2.按照国家、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物业公司要求:消防监控设备和安防监控设备安装在同一机房内,方便安保人员操作管理。
3.室外排水工程:窨井布置合理,出水口四周封闭紧密,各类窨井盖完整无缺,无翘裂、断裂、变形,易于开启,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有闭水试验和冲水试验记录;
4.行车道路和停车位:行车路面应无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地面交通标志清晰,植草砖铺设平整,无残缺,无积水现象,挡车石和车位分线合理;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