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潞城市东南世纪城和谐苑小区
专职安全员工作日志
企业名称: 工程名称: 监督编号: 专职安全员姓名: 证书编号:
潞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制
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要求和标准
施工企业应逐步推行项目专职安全员企业委派制度,并统一制定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标准。
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得从事与施工安全管理无关的其他工作。专职安全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应由施工企业将更换原因、人员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建筑面积配备: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工程按工程合同价配备: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员。
专业承包单位应配备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单位50人以下的,不少于1人;50人-200人的,不少于2人;200人及以上的,不少于3人,并根据所承担工程施工危险情况增加,不得少于施工人员总数的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元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