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委 托 人:王 静 性别:女 性别:男 被委托人:刘文俊托书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人因毕业期论文答辩,学业任务繁重,不能亲自来贵处办理 2012 年宿迁市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等相关手续,特委托刘文俊作为我的合法 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资格复审手续,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 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以及所提供的相关复审材料,我均予以认可并 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同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 托 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201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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