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门前三包责任书

_____________“门前三包”责任书

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东小口地区及通品绿保实际,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全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本责任书。

在本地区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一、“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的行为。

(二)包绿化。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划定

(一)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二)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和零散摊位等,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和零散摊位的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督执法

(一)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及物业部对各单位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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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门前三包承诺书

门前三包责任书

甲方:别山镇市容环境管理所

乙方:( )

为推动我镇市容市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本镇新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下营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乡镇,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害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具体如下:

(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 10 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二)乱倒垃圾、油污、粪便及敞排污水的,处 50 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三)在公共设施、树木和建筑物体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各类广告的,处 50 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四)擅自张挂布幅广告标语或越门伸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匾、晾晒衣物,占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饲养禽畜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 50 元罚款。

(五)户外设置烧、烤、煎、炸、炒、蒸、煮食物摊点或擅自搭建棚、房、亭等构筑物的,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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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门前三包协议书

济源市门前三包”现作制管理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

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

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区管理单位、集贸市场和早(夜)市及推点主办单位、建筑工地建设单位(以下称责任单位),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在本市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

第三条 本市”门前三包”责任管理遵循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

合的原则,各单位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一) 包环境卫生

1、 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垃圾实行袋装;

2、 坚持经常清扫现作区地面,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

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等;

3、 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灯饰、橱窗等保持美观,无破损

和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扔乱倒和乱贴乱涂现象:

4、 搞好本单位、门店匾牌亮化;

(二)包绿化

1、门前栽植的树木花草和绿化高施的管理符合绿化管理规定;

2、门前做到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现象;

3、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折损、缺株和践踏现象。

(三)包秩序

1、门前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2、门前无乱堆放物品,无乱摆摊设点等房外经营现象;

3、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无私搭乱建现象。

第四条 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按照下列原则划定;

(一) 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其中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包括该单位建筑物立面、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侧右以内蒙古自治区,左右至毗邻邻单位和居民住民,无毗邻单位和居民住户的左右各补延3米。

(二) 各单位“门当户对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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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门前三包协议书

“门前三包”协议书

为了提高园区物业服务水平, 改善园区环境卫生,加强治安秩序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主要指商户自用区域;横向为沿道路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商铺围墙)墙基至道路边2米。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园区公共区域实施硬化、绿化、亮化工程。

2、负责对园区内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和垃圾的清运。

3、有权对园区内公共区域违规摆放行为进行制止。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包卫生 1、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等。

2、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果皮,纸屑,塑料袋,污水。

3、商户每家需备垃圾桶,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至垃圾房,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4、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保洁,制止他人乱扔乱倒的行为,对乱扔乱倒的垃圾及时进行清扫。

(二)包绿化

1、门前做到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现象。

2、不随意折毁门前花草树木。

(三)包秩序

1、门前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2、门前无乱堆放物品,无乱摆摊设点等房外经营现象。

3、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无私搭乱建现象。

四、乙方应确定一名“门前三包”负责人,责任人负责“门前三包”工作。

五、甲方必须在责任范围内时常监督、指导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六、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限期乙方整改;否则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园区卫生维护等费用。

七、如因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而引发的事故,乙方需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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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门前三包”协议书

村“门前三包”协议书

为推动我村村容村貌的美化、亮化、净化和洁化的有序发展,塑造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形象,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本村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洁净家乡”,现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村民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门前三包”的责任区域为各户住房外侧区域。各户门前的卫生责任区,要随时保持环境清洁干净,垃圾一律不准随意倾倒,院内产生的垃圾严禁扫出院外或排水沟内,应就近丢入垃圾点,做到地面无纸头、烟头、果壳、废包装袋、积水等,门外无乱丢乱放现象。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村貌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和绿化苗木,并对其进行栽植,除草,灭虫等日常管理,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如出现损坏由

住户补植和赔偿。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粮食和堆放柴草、砖石瓦块等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私自设置栅栏和种植庄稼蔬菜和饲养家禽。各家对门前硬化路面有责任保护和管理,不得私自开挖路面,住户大车不得压轧路面,如出现损坏,修补等相关问题有住户自行负责。

二、管理办法: 1、村委会为卫生监督检查单位,各户要自觉接受村委会的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卫生面貌; 2、村委会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住户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住户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村委会有权责令住户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住户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住户(签字):

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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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商铺门前三包协议书

“门前四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建立乡村长效机制,根加强乡村环境管理的实际,开展“门前四包、庭院三包”责任制,乙方门前的环境卫生、绿化、秩序、设施使用和保护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村建设的有关规定,负责对街道两边实施硬化、绿化、亮化工程。

2、按照村建设的有关规定,负责对街道卫生的清理和垃圾点内的垃圾清运出街道。

3、按照村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权对村庄内房屋周围违规摆放进行制止并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包环境卫生:

1、 要认真完成责任区内清扫保洁任务,做到每日清扫,并保持建筑物整洁。

2、 要承担社区分配的社会卫生突击任务。

3、 不得向责任区内倾倒垃圾污水,要保持责任区清洁、无垃圾、无污物(纸屑、碎石、碎砖头、破瓶)、无污水横溢,冬季不得形成冰包。

4、 垃圾要分类袋装,定时定点投至垃圾收容车中。

5、维护院内门面、墙面、橱窗、招牌、广告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树干、线杆等清洁卫生;

6、禁止和制止乱丢、乱泼、乱贴、乱画等行为。

(二)包绿化

1、 绿化责任区系指卫生责任区内绿化面积。包括沿街行道树及单位院落内所栽种的花草树木。

2、 负责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3、禁止和制止损坏绿化设施、花草树木及占用行为。

(三)包秩序:

1、 禁止各种车辆乱停乱靠。

2、严格遵守乡村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和制止在院外责任区内违规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搭建、乱挂晒等行为。公共场所、楼栋走道无乱堆乱放杂物。

3、责任人发现责任区有打架斗殴或寻衅滋事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包设施:

1、对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路灯、车行道、人行道、护栏、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益设施进行保护,无损坏现象。

2、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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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门前三包'协议书

“门前三包”协议书

甲方:南开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推动我乡乡容乡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南开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南开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集乡,甲乙双方就 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 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 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 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 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监督电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0一0年五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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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20xx门前三包保证书

2016门前三包保证书

门前三包保证书

为加强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的通告》(市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四)施工场地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责任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门店(单位)内设置有垃圾收集设施,并自觉将垃圾倒入环卫作业保洁车内或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做到门店(单位)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二)包绿化美化: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责任门店要严格做到归店经营(以门坎或卷闸门为准), 不得占道加工、经营、作业、堆物,不得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不违章停放车辆,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同时,劝阻他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

三、责任要求

(一)责任门店(单位)应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xx319)。

(二)对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单位、门店连续两次抽查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维护正常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对损毁绿化树木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规定倾倒、抛洒、堆放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门前三包责任书五篇】门前三包责任书五篇。 责任单位(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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