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车间、各部门、各工会分会:
XX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党委同意、上级总工会批准,拟于20xx年12月上中旬召开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议程:
(一)审议、通过《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四)召开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选举工会主席及经审委员会主任。
二、代表的选举及名额分配
本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按公司在编职工总数的8%民主选举产生,拟选代表120名。其中女职工代表不少于30人。
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工会会员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职工人数应超过本部门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候选人获得所在部门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选票时,当选为正式代表。
各部门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在11月25日前将代表名单汇总表和代表登记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公司工会。
三、代表的职责
积极参加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大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审议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做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团结广大职工一道为公司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四、 工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及名额
本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
工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基本条件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