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聊城分行文件
齐鲁银聊发〔2012〕58号 签发人:张克非
关于印发《齐鲁银行聊城分行行长办公会议
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支行、分行各部门:
现将《齐鲁银行聊城分行行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齐鲁银行聊城分行行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齐鲁银行聊城分行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金融文秘 行长办公会议 议事规则 通知 主 送:各支行 分行各部门 齐鲁银行聊城分行办公室 20xx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
齐鲁银行聊城分行行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原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会议性质。行长办公会议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分行党委的有关决定决议、研究决定本行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会议。行长对全行经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 会议频率。行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行长可决定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会议调整情况由分行办公室在会议召开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四条 会议主持。行长办公会议由行长主持。行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行长主持。
第五条 参加范围。本行行级领导参加行长办公会议,分行部门、支行负责人根据需要参加会议。
第六条 会议原则。行长办公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经讨论后做出明确的决定或决议。如对有关问题分歧较大,可暂不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 会议记录。分行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对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应尽可能记录原话。表决情况和决议要完整准确的记录。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