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投标声明
致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为龙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部分)零星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格招标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ZPGZ20##-004),签字代表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四份:
1. 投标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 元整;
4. 投标方资格证明文件;
5. 投标优惠率声明;
6. 售后服务承诺书;
7. 对政府采购的服务承诺;
8. 投标人经营范围;
9. 20##年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情况表;
10. 财务状况;
11. 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并理解其实质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保证提交的所有的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的。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
(4)如果在规定开标时间和日期后,我方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安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优惠率承诺的投标。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