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效能告诫通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确保我镇社会和教育形势平稳,经镇中心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对全镇各中小学下发告诫通知书。
1.凡因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力,造成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消极被动的,对该中心校包区领导、校长、副校长、主任、分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2.凡因安全问题发生出现纰漏,信访出现赴京非访、赴京集体上访、赴省集体上访被登记后及时甄别处理仍造成影响的,对该中心校包区领导、校长、副校长、主任、分校负责人诫勉谈话。
3.凡在责任范围内出现安全事故,可认为避免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在信访问题上发生赴京非访、赴京集体上访、赴省集体上访被劝返未造成影响的,对该中心校校长、分校负责人等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
4.因发生责任事故或出现赴京非访、赴京集体上访、赴省集体上访被登记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该中心校校长、分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并报镇纪委,对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5.造成安全事故且损失巨大,构成渎职、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诫单位(中心校) 中心校校长(签字) 包区责任人(签字) 分校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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