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公文写作知识
第一部分 绪 论
第一章 公文的概念和分类
一、公用文的概念
公安文书是公用文书的一部分,公用文书是文书的一部分,文书又是应用文的同义词。
应用文是人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内容真实、准确,表述平实、具体,语言庄重、简约,结构稳定、划一,格式依法制作或约定俗成的,为处理公、私事务服务的,多数篇幅较短小的一大类实用性文字材料。为公服务的称公用应用文,简称公文,为私服务的称私用应用文。
二、文书的概念
(一)担任文书的专职人员。
(二)各类公用和私用文字材料的通称。
三、公用文书的概念
公用文书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后勤事务管理或多项业务管理工作中撰制的内容真实,表述平实,语言庄重,结构稳定和格式规范的公用文字材料。公用文书是行政机关办公处事的重要工具。
公用文书包括三大部分:公用行政文书、公用事务文书和公用业务文书。
四、公安文书的概念
公安文书是各级公安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工作,依法撰制的内容真实、表述平实、语言庄重、结构稳定和格式规范的,又具有极强的政策性、法律性和强制性的公务文字的材料。
五、公安文书的种类
(一)公安文书是文书的一部分
(二)公安文书的三大类及其文类文种
公安文书包括行政、事务、业务三大部分或三大类别。公安行政、事务文书是处理公安机关非业务工作的,又称一般公安文书;公安业务文书是处理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又称特殊公安文书。
1、公安行政文书的文种。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公文审核处理办法》(京公办字[2003]340号)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命令、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公安行政文书其他常用的文体有简报、计划、总结、安排、规定、办法、调查报告等。
2、公安事务文书文类文种。(略)
3、公安业务文书文类文种。(略)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