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揭发信
举报人:王焰腾,男,广东省增城市人,电话:138xxxxxxxx
被举报人: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土局)。联系人:向俊波,电话:82629812
一、举报事项:
我购买22年的土地至今不给过户,不给办理国土使用证。在执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大形势下,增城市国土局相关领导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歪曲事实,欺骗群众,肆意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的困难和反映的问题漠然视之,久拖不决,使一些简单问题复杂化,涉嫌违规操作和贪腐行为。
二、请求事项
(1)请求市国土局尽快给予我购买的商住地过户,办理国土使用证。
(2)如果这块地确实要征收,可以置换等级的土地,给我们#b@2。
(3)请求查清当年对我购买的土地实行强制注销的真相,落实责任人,并参考同类地块的价值进行合理补偿。
三、理由
改革开放初,本人在19xx年响应增城县政府投资增城、建设增城的号召,从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城市国有公司)购买了增城理想花园D区壹号2526平方米土地,支付3413280.00元,19xx年3月26日才收到#5@p。19xx年6月23日拿到《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后,我在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陪同下到市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发现了我这块土地被强制执行注销,没有注销的理由,也没有领导的签字。为什么我购买的土地、交清了钱款,有#5@p,手续齐备,会被强制注销,我们至今不知道依据和理由。
20xx年9月19日本人向增城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件,法院要求我到多个政府部门开具证明。我东奔西跑,历尽千辛发苦,受尽百般屈辱到相关政府部门办到了法院要求的证明材料。
20xx年6月29日,增城市人民法院法官认为该土地手续齐备,事实清楚,但暗 1
示上面有压力,不予裁决,动员本人撤诉。我无奈撤诉,增城市人民法院作出了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增城民间流传:“增城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是私人法院,也是人民币法院。”既然手续齐备,事实清楚,为什么法院不给判决?其中猫腻不名自现。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