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即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5%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10%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担保书格式
根据本担保书,(投标人名称)做为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和在中国注册的(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做为担保人(以下称担保人)共同向债权人(业主名称)(以下称业主)承担支付人民币元的责任。
鉴于委托人已于年月日就(合同名称)的建设向业主递交了书面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本担保书的条件是:
1。如果委托人在投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如果委托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受到业主的中标通知后:
(a)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如果要求的话)签署合同协议书;或
(b)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本担保书有效,否则为无效。
但是担保人不承担支付下述金额的责任: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