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大事记的格式、内容和写法
大事记的格式单一、固定,由标题和主体组成。
(一)标题。主要有几种形式:一种是由制文单位、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中国新文学大事记》;一种是由制文单位和文种构成,如《××人民政府大事记》;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企业改革大事记》;还有的是由制文单位、时间和文种构成,如《××公司三月份大事记》。
(二)主体。其内容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其中时间是按年、月、日的顺序依次排列;事件是指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具体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所产生的重大反响和出现的重大问题;二是机构设置、体制变动、重要人事调动,如任免、离退休等机构和组织变动情况;三是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其中包括内务和外事活动;四是上级到本地区、本部门参加重大活动,或检查、指导工作并作出重大决策或重要部署、指示等;五是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件,如取得的重大成绩,获取的重要数据,发生的重大事件、事故、案件、灾情等,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提出的重要建议和意见,以及其他重要动态和需要记载的大事等等。
大事记主体的写法一般是以时系事,或一日一事,或一日几事,每事一条,每条一记。
由于大事记具有内容的史料性,记载的摘要性和表述的概括性等特点,因而其主体部分的写法要求是:
1、准确无误。是指时间准确,事件准确。
2、摘其大事,疏而不漏,要而不繁。有大事就记,无大事就不记,但却不能漏掉大事,要事。记事要力求言简意明,摘要记载,不要详叙其情。
大事记的记载应该由专人负责,随时记载,每月整理。整理时可以删减补充,去掉一般日常事务活动,核校,增补大事或事件要素。年终时再进行一次整理,最后请领导审定、签字,装订成册存档。
1、大事记的编写应以年度为序,逐年逐月记述。记述时要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大事的特点。所记大事应基本具备时间、地点、单位、人物、事实等“五大要素”,事实脉络清晰,文字简洁精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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