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赔(补)偿通知书(7)
( )年 交赔字第 号
当 事 人:
当事人地址:
当事人 一案,经 市(县) 依法调查核实:
当事人 于 年 月 日(详述案由、调查和听证经过、证据及认定的事实等内容)
上述事实,由 (证据名称)予以佐证。本单位认为,当事人 (简述赔、补偿的理由和依据)
依 之规定,本单位依法做出如下公路赔(补偿)处理决定:
当事人赔(补)偿 (赔、补偿的方式及赔补偿数额)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缴纳路产赔(补)偿费,逾期不缴的,本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本通知书认定的事实和赔(补)偿费数额有疑义的,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复核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路赔(补)偿执行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公路赔(补)偿通知书(存根)(8)
案号( )年( )号
律效力高的作为依据。
2
公路赔(补)偿案件管理文书送达回证(9)
案号( )年( )号
注:1、如送达人不在场的,可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并在备注栏内写明与受送
达人关系;
2、受送达人已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
3、受送达人拒收的,应邀有关基层组织代表或其他人到场,在备注中写明拒收事由及有关情况,并将文书留置,视为已送达。
3
公路赔(补)偿案件结案报告(10)
案号( )年( )号
2、本页填写不下的可加附纸,并在备注中说明。
4
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 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
…… …… 余下全文